进入2021年,全球疫情形势并没有趋缓,我们始终把船员安全和生命健康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现就如何做好远洋船舶疫情防控工作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要精准把控“三条线”
持续强化对“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要素的认识,持续坚持“人物同防”原则,牢牢把握好“三条线”,即外来人员上船控制线、船员自我保护线和外来物品控制线。同时,更不能认为已接种疫苗而放松防疫措施。
一是外来人员上船控制线。持续做好“四个严禁”:严禁无关人员登轮、严禁外来人员住船、严禁船员与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但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生活区的,一定要为其换上新口罩并将原口罩进行科学处理,防止病毒带入生活区,其离船后,陪同人员(建议1人)及所经区域严格消杀。
二是船员的自我保护线。有外来人员上船时,参与接待及密切接触的船员须穿防护四件套(防护衣、医用口罩、防护眼镜、医用手套),外来人员所经路径、所接触物品及部位,必须及时消杀或离船后逐一消杀,确保实现全过程可追溯闭环管理。值班人员及经船长批准到甲板作业的船员,回到生活区,必须经消杀或确认消杀规范完成后方可。针对克令吊的维修工程存在交叉感染的可能,要采取最严管控措施,提前对工作场所进行充分通风和彻底消杀,船员穿戴四件套防护,且进入生活区前完成3次消杀。对于要执行甲板作业的船员及值班船员,提前安排服用连花清瘟胶囊预防。
三是外来物品上船控制线。除船舶货物外,其他物品一般不得上船。需要船长轮机长大副等签署的各种文书,采用“无接触式”方式进行。在疫情严重国家港口,不安排上伙食淡水,确实需要上船的,应做好消杀准备,并告知岸基消杀情况,形成闭环。
二、要精心做好“六有”
实践证明,新冠肺炎疫情可控、可防。船舶要根据实际持续做好船舶抵港前的“六有准备”。
一是要有疫情防控预案。坚持一港一议,按照国家海事部门及集团和公司疫情防控规定,根据作业需要,做好船舶疫情防控预案,经岸基审核后实施。二是要有应急演练。应急演练要以实战状态,在岸基指导下进行,要确保紧急情况发生后,船员反应及时、到位。特别是发现可疑情况后,先第一时间隔离,再报告、消杀、空调外循环并关闭回风、船员分餐及船员自身防护。三是要有疫情防控专项培训。对应急预案、防控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进行全覆盖式培训。四是要规范、精确使用抗疫物资和药品。例如灭活面罩、紫外线、酒精、84消毒剂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和有效。五是要设立缓冲区和消毒间。缓冲区内放置废弃物处理装置,放置消毒脚垫。消毒间配员消杀酒精等用品,确保船员能安全回到生活区。六是要有充足的食物和淡水。为切断传播渠道,疫情严重国家港口禁止船舶上伙食和饮用水。确实需要上伙食的,需要岸基审批,并按照规定实施消杀,形成闭环。
三、要精确把握“六个一律”
要坚持“人物同防”原则,精确把握“六个一律”,有效管控已知风险,把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一是对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要认真严格对待,特别是在疫情严重的国家港口更不能有丝毫马虎。船员在外来人员上船或在船期间,首先必须穿戴好防护四件套,并及时完成有效的消杀,形成闭环。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应对外来人员未持有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作假证明的风险。二是对所有外来物品要严加对待。严禁在疫情严重国家上物料、备件及伙食等,不得已上船的,要规范消杀;避免10天内与物品接触,确需时以“无接触”方式进行;严禁未经船长批准,购买个人物品上船。三是出现新冠肺炎症状之一的,一律先实施隔离,再报告。特别是当船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虚弱、呼吸困难、结膜炎、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之一或多个,确诊或疑似病例等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船舶一律将病员先隔离在病房、全船空调采用外循环并关闭回风,然后第一时间采用电话形式报告,然后根据岸基医疗指导服药、对公共区域及病房进行消毒等。四是如上条款所述症状消失者,在没做核酸检测确认之前,一律继续隔离14天或21天。主要是考虑船舶生活区特点、船舶所在港口检测能力等,综合考量的稳妥安全之举。五是船上一旦有人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特别是有人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以上的,船舶领导班子必须立刻上报,绝不能迟报、瞒报、谎报、不报。因为如果错过上报机会,采取措施不力,就会引起更大后果。六是船舶出现外来人员或船员不执行船舶疫情防控规定者,一律要上报公司协调处理。船舶疫情防控的风险来自于外来人员,一旦其不执行船舶防疫规定,将给船舶带来极大风险。
四、要精诚构筑“铜墙铁壁”
当前我国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特别是今年以来,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因此远洋船舶的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放松,要以科学的精神、专业的措施、务实的行动,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船员的自身保护。
一要恪守三个始终,强化执行。即始终坚持把船员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人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始终坚持对疫情防控不规范行为的零容忍。二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力求100%覆盖,并通过测试、抽查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三要规范船员疫情防控行为。提醒船舶加强教育和培训,规范船员行为,防范不规范行为和异常行为给船舶及岸基带来风险。特别是要持续加强对船舶疫情防控过程的监控、指导,加强对外来人员住船管控的梳理,确保精准、系统、完整和可追溯。四要加强疫情信息通报和提示。通过对文件新要求的提示,如无接触式理念的提示,做到深入船员人心,自觉转化为行动。对疫情防控失职失范者,进行通报,以警示当事人、教育全体船员。五要巩固和深化岸基“三位一体”管控模式,统一标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严防死守,提高岸基团队疫情防控的全面、系统、精准、闭环和可追溯,为船舶疫情防控提供专业、精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