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进一步规范船上厨师和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我局决定启用新版船上厨师和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合格证明。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证明》,新版培训合格证明由船员培训机构通过船员电子申报系统签发。
二、船员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持旧版船上厨师和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向原船员培训机构申请换领新版《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证明》。
三、原船员培训机构存在注销、撤销、吊销等情形的,船员可联系培训机构所在地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换领新版培训合格证明。
四、新版《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证明》换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2023年7月1日起,在船工作的船上厨师应持有新版《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