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世明
船舶处于航运企业生产的第一线,是安全事故最易集中发生的地方,这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俗话:“走马行船三分险”。船舶一旦安全上出事,后果和影响都是巨大的,甚至难以估量的。
早在1931年,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就提出了著名的“安全金字塔”法则。若不对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形成300起无伤害的虚惊事件,而对这300起无伤害虚惊事件的控制失效,则可能出现29起轻伤害事故,直至最终导致死亡重伤害事故的出现。“安全金字塔”法则同样适用于船舶的安全工作,只有消除最基础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才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违章操作
即故意偏离安全操作程序、标准、规章、基本安全常识,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操作。
1.习惯性违章。总觉着,尽管有要求,但发生事故的概率非常小。久而久之,要求就被淡化了,违章就成为一种习惯性动作。对于这类习惯性违章,必须依靠船舶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持之以恒的现场监督才能解决。
2.处境性违规。尽管知道这是违规行为,但在特定条件下,为图省时、省心、省力而为之。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的经营生产活动中不少,例如,某轮航行中听到货舱内发出异常声响,大副急着要摸清原因,就随意叫一人下舱检查,结果跌落受伤,原因是违反了下大舱时必须有另一人在旁照应的规定。从事某一具体操作前,都必须养成事先识别安全风险的意识,这样才能尽最大可能避免事故发生。
3.乐观性违章。因违章操作未发生事故,于是就滋生了盲目乐观情绪,这样往往铸成大错。现实情况千变万化,一次侥幸不能成为乐观违章的理由,船岸双方应坚决摒弃经验主义的陋习,在进行决策时一定要循章守规。
4.盲目性违章。无章可循,或者虽然有规章,但在操作中仍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事。这类违章往往会发生在船员上陌生的船舶时。船舶应经常性地对现有操作规程进行整理、完善,并重视交接班制度,切实搞好传、帮、带、教,使不熟悉船舶的人员迅速进入状态。
二、疲劳
一个疲劳的人在岗位上,是难免出安全事故的。避免让船员进行疲劳作业,关键是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确保深度睡眠。深度睡眠是解决船员疲劳的最好办法。国际劳工组织、STCW规则都规定了船员要保证足够的时间睡眠。所以船舶领导要关注船员的作息时间,并用思想教育、制度、要求来确保。二是合理分配工作。合理分配每个人的工作量,劳逸结合,严格限制加班加点。同时要鼓励船员,一旦出现疲劳症状,应主动提出。三是足够的营养。船员的饮食与船舶安全有一定的关系。船上要根据航次挂港情况,合理采购伙食,制定好食谱,每天摄入的荤素食品的量既符合国际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又做到健康、科学。
三、船员情绪与沟通
情绪是个人对外界刺激的主观的、有意识的体验和感受,具有心理和生理反应的特征。船舶领导要善于察言观色,洞悉船员的情绪变化,正确疏导船员的情绪,激发船员的积极情绪,使他们始终以饱满的热忱投入工作。
船舶是一个相对封闭,容易使人产生负面情绪的特殊环境。影响船员情绪的因素较多,这就需要船舶领导经常同船员交流、沟通,及时了解船上和岸上两方面情况,并学会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负面情绪。工作中,也要注意确保沟通顺畅,应注意集中精力、对讲机电力充足、讲话要慢、尽量使用普通话、不要让口音严重的人做发令人、用书面指示等。
四、船员的业务能力和培训
全国有海船船员约65万人,其中普通船员较充裕而干部船员相对紧缺。在优质船员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船舶怎么办?其实,船舶是最好的学堂,也是最好的学习车间;经验丰富的老船员、高级船员是最好的老师,船舶说明书、ISM等规章制度是最好的教材。
船舶领导要认识到,所有被派上船的船员看作是可塑之才,其短板仅仅是阅历浅、锻炼少而已。要充分利用船舶一切有利资源,大张旗鼓地开展在船培训、竞赛活动,充分发挥传、帮、带、教、学的好传统。同时,船舶所属公司也要保证船舶相关活动的费用,利用各种资源搞好业务培训。通过船岸共同努力,一定能促进船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较大提升。
五、船舶的维修保养
船舶安全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船舶硬件的更加完善。船舶的机械设备、导航设备、自动化以及电气设备是船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关系到船舶能否正常安全生产,关系到船舶能否在恶劣的气象环境中生存,关系到能否防控火灾、溢油等重大安全事故。
但船舶所有设备均会因运行、腐蚀、磨损、老化而发生故障,所以要不断持续地进行维修保养。而维修保养的依据就是设备说明书。每个轮机员或驾驶员对所管设备都要阅读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操作规程以及维修保养要求,还要把重要内容如注意事项、保养要求等整理出来,贴在设备上或放在机器旁。这样一劳永逸地对每一设备建立起操作规程。
轮机长作为船舶设备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自己特长,经常巡视船舶设备的运行情况,通过听、摸、看查找异常的蛛丝马迹,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若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就要汇报公司,争取在技术、备件或安排修理上给以支持。
六、有力的岸基支持
船舶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船舶的责任,也是船舶所属的航运公司的责任,所以国际海事组织要求公司建立ISM体系,船岸共同来确保船舶的安全。船舶所属的航运公司对船舶的安全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不盲目指挥船舶。如指引船舶到水深不够、航道狭窄的不安全港口;货物没有绑扎,强令开航等等。二是为船舶配备合格的船员。每个船员的能力参差不齐,要合理搭配。三是坚持为船员安排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应知应会知识等培训。四是具有足够的经费为船舶安排修理、备件物料、燃润料采购等。五是为船舶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章程和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体系等,及时为船舶提供技术支持,安排维修等。六是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合理的良好氛围。
抓安全必须从抓细节着手,只有消除最基础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才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船舶就像一个家庭,且是一个大家庭。船舶领导要勇于担当这个家长的责任,敢于管理,善于管理,鼓正气,提升战斗力,确保船舶安全、正常地运营。